肇事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,长乐法庭调解促当庭兑现41000元
2026-08-17 17:04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游岚 | 作者:贺志平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10

汨罗融媒体讯(通讯员 贺志平)近日,汨罗市人民法院长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。与一般交通事故不同,这起案件的肇事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,意味着赔偿无法通过保险渠道解决,双方僵持不下,诉至法院。

2025年9月11日,李某驾驶未注册登记且未投保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行驶途中,与正常直行的黄某所骑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黄某多处骨折、韧带断裂,经司法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。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黄某负次要责任。

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梳理发现,最大难点在于肇事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。依据法律规定,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,驾驶人应先行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。但被告经济条件较为困难,若简单判决,虽在法律层面能充分支持原告诉求,但可能面临执行难的问题,原告的实际权益也无法真正落实。

为实质性化解矛盾,承办法官确定以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。庭审中,法官向被告释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,同时客观向原告分析了被告的履行能力及后续执行风险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

经过反复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被告李某赔偿原告黄某各项损失共计41000元,并当庭予以兑现,案件圆满化解。

一审:陈   姣

二审:游   岚

三审:谢   江

责编:游岚
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
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

专题
精选
推荐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